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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莞社保代理,东莞社保,新年新工作,试用期需要买社保吗?
    2019-03-04 17:13  点击:49

    春节过后,有很多小伙伴来到了东莞工作发展。初来乍到,难免会有点不适应,好不容易应聘成功,却发现用人单位并未及时帮自己参保!还说试用期不给买,先过了试用期再说!人生地不熟,遇到这样的情况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啊~!

    不用怕!社保姐姐告诉你:

    买社保并没有试用期,不管试用期有多长,建立劳动关系后都应该尽快办理参保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因此,一旦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依法为员工参保!参加社保是用人单位和个人的权利和义务,双方都必须共同遵守,共同承担。

    另,用人单位应按职工工资总额如实申报缴费基数。工资所指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工资收入。

    公司不仅要为大家及时参保,而且要根据实际工资总额如实申报缴费工资基数哦!

    来,社保姐姐教你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发现公司未及时参加社保,请携带有效的劳动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条等)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反映,经查核属实我们将依法处理。

    我司简介:

    骏伯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具有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核准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

    作为国内最早从事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的专业机构,骏伯人力集团在人力资源行业刚起步时就开始从事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声誉及广泛的影响力,积累了丰富的HR外包实操经验,成为行业中的领先者。

    骏伯人力集团具有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才租赁(劳务派遣)、业务外包、社保及公积金代缴、员工补充福利计划及高级猎头等核心产品。截止到目前,骏伯已为数千家大、中型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其中包括位列世界500强的知名公司。

    社保咨询及代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经理

    手机/微信:13411160517

    QQ:1250216152

    热线:020-38023598-8302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40号华港商务大厦东塔80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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